第三百三十三章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 (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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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亮亮的楚君耀武扬威,志得意满……恍惚间,赵武想起一个人:萨达姆。
据说,在伊拉克战争前,萨达姆曾经23次向美国服软,他服软的有效期,最长的是三天,最短的不足一分钟。萨达姆以为这样出尔反尔是无比的睿智,是自己伟大光荣英明的表现,是整个阿拉伯世界的榜样,为此他表演的兴高采烈。
与此同时,美国人也乐呵呵地看着他的演出,同时紧锣密鼓的筹备着——揍他。最后,为了体现对这厮娱乐精神的的致敬,美国大兵乐呵呵地把他从地洞中揪出来,活像揪出一只老鼠……嗯,无比睿智的老鼠。
以此,他娱乐了全世界。
闪亮的楚君披着一身耀眼的太阳光芒,在万众瞩目下来到赵武身边——他的战车也用油漆漆的锃亮,拉战车的四匹马都是纯白色,同样披着亮闪闪的锡铠。阳光下,赵武眯起眼睛,以躲避他的光芒。
相比楚灵公,一向在晋国人当中有着豪富与奢华名气的赵武,显得很寒酸。他没有穿铠甲,上身一色朴素的红色军装,下身黑裤,皮质的武装带上没有挂满玉器,只挂了一柄佩刀而已。他的头盔倒是带着,可那是旧头盔,盔上的金属色已经黯淡,盔顶的红缨也显得陈旧。
赵武的战马也没有披铠,作为乌龟流典范,赵武崇尚“打不过就跑”。他现在已没有亲身上阵的觉悟,为了逃跑方便,战马选用的是速度最快的,当然,马身上绝不披甲,那玩意影响速度。
战车上的楚灵公自感在服饰打扮上彻底战胜了赵武,他骄傲地站在战车上,仰头看着骑在寒酸的战马上的赵武,拱手致敬——这是唯一让他不快的地方,赵武骑在马上,使他必须仰视。
“(楚)共王的儿子熊围,楚国当今君主,迎候元帅了……元帅,寡人对令尹带回来的决议很满意,如果元帅也没有其他(意见),我们携手入宋吧。”
面前的楚君只字不提他被包围的事实,赵武也不提,他很贵族的拱手与楚君寒暄,闲扯了一通没营养的话,说:“楚君是打算先行呐,还是与我并驾齐驱?”
楚灵公眼转了转,他感到仰视的姿势令他极不舒服,稍稍思索后,他邀请:“元帅不如上我的车,我与元帅并肩入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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