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送给陆瑾的狼毫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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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筱筱见陆瑾没有说什么话再来反问她,小心翼翼从口袋里拿出礼盒递给陆瑾。
“陆哥哥,这个送给你。”肖筱筱献宝似的递给陆瑾。
陆瑾先是疑惑,这丫头送什么给自己?包装的还挺大气的,陆瑾撕开外面的包装,打开一看是支狼毫!这狼毫的质地比自己在秀洲老家的墨斋里的都好。陆瑾一眼便喜欢上了,但是突然转念一想,肖筱筱是没有银钱的,立马沉了脸,问道:“你从哪儿来的狼毫笔?这支笔价格一定不菲!。”
“我,我去山上捡了一些果子,卖给了东街的《鲜果坊》。那老板还是挺好的,只要果子不错,他什么果子都要!我捡的那些果子卖了二两银子呢。”肖筱筱道,“只是,只是为了那些果子,我走了好长的路,还耽误了回城的时间······”
“你为了给我卖这笔,特意去城外山里找果子的?”陆瑾问肖筱筱。
“是严六告诉我的,他说《鲜果坊》收各种美味的果子,只要是山里面的好果子,他都会给个好价钱,我。我看你的毛笔······”肖筱筱望了陆瑾一眼,又低下头道:“我就想马上要考试了,送给你一支好点的笔,祝你金榜题名!”
“为了我。你为了我跑去山子摘果子?筱筱······”陆瑾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反正从小到大,还没有哪个女孩子为了他干什么的。肖筱筱竟然为了给自己送一支好笔,冒着危险独自一人跑去山里,摘果子卖钱给他买笔。他知道这支笔价格不菲,可是肖筱筱对他的情谊比这支笔更加的贵重。“筱筱,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我用什么笔都是可以的,我不希望你涉险,特别是为了我涉险。你,你明白吗?”
“没事的,我现在不是好好站在这里吗?陆哥哥,我是真心送你这支笔的,希望你能带着这支笔去贡院参加乡试,我会给你加油,愿你金榜题名!”肖筱筱笑道。
“好的,我收下了。”陆瑾从笔盒里小心翼翼取出狼毫,摸索着笔杆,爱不释手。这是自己第一支好笔,以前去墨斋他连看都不敢看这样好的笔。最开始学练字的时候,他是用家中的烧火棍,他不敢光明正大的使用,只得偷偷的用。就怕被同窗们看见,笑话他。之后,好不容易他攒够了钱,也只能买最低等的笔,那支笔跟了他五年之久,直到剩下的毛再也写不了字。现在自己使用的笔,还是捡了一位家境殷实的同窗不要的,即便这样,这支笔也使用了好久。
陆瑾摸着狼毫,有点想哭的冲动。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努力读书,好好习字?难道就为了看清自己与别的富家子弟的差距吗?自己从小到大,勤勤恳恳的日日夜夜的努力,就为了考取功名,造福一村!自己有那么多的村民支持,有肖筱筱的赠笔,带着那么多人的期许······陆瑾这一刻,真的是满怀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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