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长莫及、高下在心( 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春秋第一百二十九年)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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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勃然大怒。
派人对解杨说:“你既然已经答应了我,现场却又反悔了,这是为什么?并非我们楚国没有信誉,而是你不讲信誉,马上让他接受违反誓言的惩罚,杀头。”
解杨对使者说:
“你们大王也不想想,作为国君能够制定正确的命令,就是义;臣子能够承担接受并完成君王的命令,就是信;如果以臣子的信来完成君王的义,就是利;
根据臣子的计谋而最终不失去“利”,才能保卫自己的社稷,这都是叫下臣们老百姓们遵守的道理。君王的命令,不能存在两种的信义,守信用的臣子,也不能遵守相互矛盾的命令,现在楚王用贿赂来迷惑臣下,让我去做不守信的事情,这本身就是楚王的糊涂。
臣下之所以答应了楚王,目的就是为了完成晋君的命令,即便是现在死了,但是我的使命完成了,这也是臣下的幸福,死了,也是楚王在成全下臣的名声,我们的国君有我这样守信的臣子,楚王又让我获得善终的名声,我还追求什么,快,快,快,砍头——。”
楚庄王听到了解杨的这一番辩解后,沉思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放了解杨吧。”
于是,解杨顺利的完成了任务,回国了。
其实,我们说的很多春秋大义,就是讲的这些道理,以前的人生产力低下,从原始的生产劳作方式中,缺少很多规范化的制度和规矩,一个个的王朝,设立了不同的制度,也就是在设置一些人们生活、生产、做人、交往等等的制度,不断的完善和程序化,里面的精髓和精神,就是孔夫子一再强调的的“仁”。
宋国在晋国的精神麻痹下,继续坚持战斗。
五个月期间,宋都已经弹尽粮绝的,甚至出现“易子而食”的惨状,宋国这样下去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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