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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咺告状(下)( 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春秋第九十一年)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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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晋文公是想让医生设法毒死卫成公,搞一次“自然死亡”的事件。

        可是,卫国大臣宁俞(就是那个代替卫成公打官司无罪“宁武子”)很聪明,一直陪伴在卫成公身边,并且拿出钱财来贿赂医衍,求他手下留情。

        医衍得了好处,收了红包,说实话,收了红包不一定会把病治好,但是一定会手下留情。果然,金钱的力量是万能的,医生便减少了毒药的分量,结果卫成公只是闹了几天肚子,并没死,反而经过排毒,更精神了。

        一计不成,另生一计。

        晋文公想借周天子下令杀死卫成公,但是周襄王也不是个傻子,就对晋文公很温柔的说:

        “叔叔啊,这样做不可以。

        政令都是自上而下的,上面发布命令,下面遵守政令,这才是和谐社会,叔叔,你刚给卫国下了判决,监禁了卫成公,现在又想杀死他,这不就是政令不和吗?

        再说了,君臣之间不应该有诉讼,即便是元咺有理,也不能听他的,如果鼓励这种君臣诉讼的行为,那么父子之间也会有诉讼,这样就没有上下之分了。

        本身这个诉讼就是个错误。

        退一步讲,既然叔叔你已经审理了这个诉讼,做了判决,这会儿又想杀死卫成公,那该用什么刑罚标准执行?审理这个案子是错误的,改变判决,杀死卫君,又是错误的。一次的盟会,竟然让叔叔犯了两次的错误,我很担心以后,叔叔怎么来管理那些诸侯。

        其实,我和卫君并没有什么私情,完全是为了叔叔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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