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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通判宝物失窃案 (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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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

        凡中试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乡试的主考官分为正副两位主考官,全都是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赴各省充任正副主考官,除此之外,各府衙的官员,也会抽调人员一同参与,组成一个临时机构,主持乡试。

        考试共分三场,每场考三日,三场都需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考试后一日出场。

        而考试的地点,各省多在城东南建立贡院,作为乡试的考场,大门正中悬挂“贡院”二字大匾。

        而学子们考试的场地,为考棚,又叫“号房”,是一间一间的,作为专供考生在贡院内,答卷和吃饭、住宿的“考场”兼“宿舍”。

        乡试考试是考生每人一个单间。

        贡院里的监考很严,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夹带”。

        当考生进入考棚后,就要锁门。

        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皆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

        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考棚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一枝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取暖,也可以用来做饭。考生考试期间与外界隔绝,吃饭问题得自己解决。监考官,只管考试作弊,至于考生在号房里的其他动作,监考官一概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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