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一七章 弘治十七年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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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溪拿了次功,得到不少犒赏。
朝廷在京郊给沈溪赐下一百六十亩田,名义上这么多,但实际到手只有九十亩,基本都是熟田,而且有长期的佃户。
周氏对此很上心,她原本想跟丈夫出城视察这些土地,但被沈明钧告知,田地属于沈溪,作为父母来说,他们没资格把朝廷赐给沈溪的田地据为己有,这让周氏很不开心,在她的印象中,儿子都是自己的,儿子的东西自然也是自己的。
可突然间儿子好像跟她分家了,沈家上下的大小事项都跟她没关系,而是由谢韵儿打理。
沈溪得到的犒赏相对于他的军功来说,微不足道,甚至不如军中获得的战利品多。不过,目前朝廷财政部宽裕,沈溪也不为己甚,将这些犒赏通通交给谢韵儿打点,同时让谢家老管家云伯去城外接收土地,他自己可没兴趣出城查看。
对沈溪而言,京城这点儿田宅只是小数目,以他的年岁,根本不会对这点小恩小惠动心。
眼看年关将至,沈溪难得在京城过了个安稳的太平年。
随着弘治十七年到来,沈溪感觉自己肩头的压力又增大了许多,距离历史上弘治、正德朝的拐点愈发近了,沈溪心中开始揣测时局的变化。
不过无论如何,沈溪都不准备留在京城,在他的设想中,此番在湖广至少得待个三五年,若一切按照历史发展,那他基本可以熬过正德初年的朝局混乱,到那时他再考虑是继续留在地方做官,还是回京城进入朝廷中枢。
沈溪发现,自己再世为人不过十一二年,但在朝堂上已到了旁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很多朝臣终极一生,获得的荣耀也都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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