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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〇章 抄来的祝酒诗(第四更)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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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绫是一种青色的丝织物,足有百里长,却只有一丈高,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要用这青绫将猎场围起来。这首诗大意是说围场射猎,然后喝醉了酒,想象面前有千军万马十万雄兵的景象,有那么点壮志未酬的意味。

        “好,侯爷这首诗可真是豪气干云,我等佩服。”不管听没听懂,在场人等的赞美之辞均不要钱一般说出口来。

        连沈溪在翰林院的同僚,也不由违心地点头表示嘉许……怎么说这也是张鹤龄“现场”作出的祝酒诗,能到这种程度,实属不易。有时候要听的不是诗词本身,而是诗中所藏意境,这至少证明张鹤龄在饮酒时不忘家国社稷,算得上忧国忧民!

        有张鹤龄开头,别人相继作诗。

        若说张鹤龄这首诗勉强凑合的话,那此后某些人的诗,简直就是粗制滥造。因为今日与宴之人,有很多是通过贿赂张氏兄弟而获得官位的“传奉官”,他们固然读了七八年的书,但毕竟资质在那儿管着,让他们临场创作一首好诗,难比登天。

        这些个不堪入耳的烂诗听下来,众翰林直皱眉头。

        好在张鹤龄知道今日与宴人中,有不少才学不堪,请他们出席宴会不过是惦记他们的腰包,提醒他们应该孝敬了。所以张鹤龄便时不时邀请翰林以及那些进士出身的官员起来作上一两首,穿插在烂诗中间,将宴会的气氛带动起来。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沈溪见“诗会”依然没有结束的意思,料想自己跑不掉了。

        果然,不到盏茶工夫,张鹤龄便将目光落在沈溪身上:“只知道沈修撰才学好,却无缘见识,不知沈修撰可否作一首祝酒诗让我等开开眼界?”

        “是啊,沈修撰,轮到你了。你是状元,作诗一定拿手!”有人帮腔怂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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