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四一章 案归原主 (1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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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道“在下之后还要去刑部见张尚书,您有什么指示,可由在下传话。”
沈溪摇头道“以本官想来,这案子最好不要由刑部审定。”
“那您的意思是……”李兴很意外。
沈溪放下圣旨,抬起头来“本官准备以大理寺审案,待审问清楚后,会亲自上奏陛下。李公公可有意见?”
李兴一怔,随即陪笑道“沈大人这是说得哪里话?这案子,陛下交给您来办,在下能有何意见?您说的就是最高指示,可上达天听。”
沈溪道“那好,此事就这么定了,回头我会让大理寺接手此案。”
李兴赶紧问道“不知将会以怎样的罪名审案?”
沈溪摇头“尚未开审,怎能定下罪名?一切不还得调查么?”
李兴苦笑道“沈大人,您莫怪在下多言,陛下既把案子交给您,便希望您早日将案情落实……若是重新调查的话,消耗时日颇多,反而不如……早些把罪名定下来,沿着这方向去审问。”
“那陛下在定罪方面有指示吗?”沈溪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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